学法、用法、守法、护法,争做模范守法小公民
——汉开讲堂·第三讲
俗话说:“没有规矩不成方圆”。中学阶段是建立人生观、世界观的关键时期,为了树立学生法律意识,提升懂法、用法、守法和护法的能力,筑起生命的防火墙,12月4日,中国第五个国家宪法日、首个“宪法宣传周”,书院邀请了吴峰老师,为初一、初二年级进行了“学法、用法、守法、护法,争做模范守法小公民——汉开讲堂·第三讲。”
特邀吴峰老师为汉开学子开设法律讲座
初一年级、初二年级
课程一开始,吴老师就提出了:吸毒是违法行为,还是犯罪行为?同学们在底下议论纷纷,但是他并没有立即揭晓答案,而是希望全体同学听完课后,自信大胆地说出来。
知法懂法是守法护法的前提和基础。《宪法》国之根本大法,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、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》跟学子们生活密切相关,都是重中之重。吴老师首先讲解宪法的历史进程、包含的主要内容,让同学们深刻地认识公民享有的权利、需要履行的义务。
法律知识庄重严谨,同学们认真记录,先锋剧场,严肃却不失活泼
违纪,是违反学校校纪校规;违法,是违反国家的法律、法规、法令;犯罪则是触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,随着吴老师的案例分析,三种行为之间的内涵及其界限,清晰明了起来,瞬间同学们各个如醍醐灌顶般,将一开始吴老师的提问解决了!
青少年九大不良行为:1、旷课、夜不归宿。2、携带管制刀具。3、打架斗殴、辱骂他人。4、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。5、偷窃、故意毁坏财物。6、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。7、观看、收听色情、淫秽的音像制品、读物等。8、进入法律、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。9、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。吴老师罗列出来的时候,很多人是不以为然的,但是,当无数个小事汇聚而成,变为一个个步入歧途、痛心的例子后,同学们恍然大悟,应该从源头杜绝,勿以恶小而为之。
一字不落的记录,清晰的字迹,相信回顾时,同学会感谢那个曾经努力的自己
本次汉开讲堂,了解法律,是希望同学们热爱生活、生命,树立正确的人生观、世界观,因为只有这样,生活才会变得精彩,人生才会充满价值。